近日,山东省工信厅发布2022年省级绿色工厂名单,经企业申报、各市推荐、专家评审论证等程序,拟确定117家企业为省级绿色工厂,其中包括6家水泥企业:
淄博鲁中水泥有限公司
华沃(山东)水泥有限公司
莒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莒县城阳水泥有限公司
滨州山水水泥有限公司
菏泽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十四五”双碳背景下,绿色、低碳、环保成为水泥行业关键词,绿色工厂、绿色矿山成为行业标杆。山东作为水泥大省,被称为水泥行业的“防火墙”,无论是产能置换,还是环保改造,各项政策的制定执行都领先整个行业。前不久,山东省出台的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行业内引起了不小的关注。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要求,2023年3月底前,黄河流域各市完成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23年年底前,全省全面完成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留给水泥企业进行超低排放改造的时间确实很紧张了,如果不想关停退出,必须要赶快行动起来。如果还不了解改造标准和具体要求,就赶快收藏好下面的这些措施,对企业进行自检,不达标的尽快进行改造!无论有哪方面的技改需求,都可以咨询智慧水泥,可以为企业提供优秀的改造方案。
(一)有组织超低排放改造要求。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在基准氧含量 10%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10mg/m³、35mg/m³、50mg/m³;采用独立热源烘干的企业应采用余热、天然气、电等热源,在基准氧含量 8%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m³、35mg/m³、50mg/m³。采用氨法脱硝 、脱硫的氨逃逸浓度不高于8mg/m³。矿山开采生产过程中破碎机,生料及煤粉制备过程中破碎机、磨机,熟料、石膏、混合材料储存及输送,水泥粉磨,水泥储库、包装、散装、发运等主要环节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所有产尘设施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不高于 10mg/m³。达到超低排放的水泥企业在线监测数据生产月份至少 95%以上时段小时均值排放浓度满足上述要求,不能满足超低排放的时段不应超过《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的有关要求。
(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加强全流程无组织排放控制,按照“应收尽收”原则配置废气收集设施,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治理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各企业颗粒物和氨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分别不高于0.5mg/m³和 1mg/m³。
加强矿山开采扬尘控制,所有水泥矿山达到《非金属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B37/T3843—2019)建设要求,矿山机械钻孔机应配置除尘器或其他有效除尘设施。提高物料储存环节扬尘控制能力,粉状物料全部密闭储存,其他物料全部封闭储存。强化物料输送过程扬尘防控,物料采用封闭式皮带、斗提、斜槽运输,散状原燃料卸车、上料、配料、输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密闭作业。提升生产工艺过程烟粉尘排放治理水平,熟料厂熟料散装、包装车间以及粉磨站破碎机、辊压机、磨机全封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及措施的界定见附件1。
(三)物料产品清洁运输改造要求。积极推动水泥企业采用铁路、水路、管道或带式输送机等清洁方式运输,进出厂的煤炭及其制品、石灰质原料、校正原料、混合材、熟料、水泥等大宗物料和产品清洁运输比例达到 60%以上;达不到的,汽车运输部分应全部使用(除水泥罐式货车外)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
厂区内运输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为新能源或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严禁使用列入淘汰范围的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
(四)污染排放监测监控要求。水泥企业应全面加强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监控设施建设,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48—2017)要求,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如实向社会公开监测信息。
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水泥企业,应按要求全面加强自动监控、过程监控和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在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冷却机(窑头)、独立烘干系统、水泥磨等均安装自动监控设施(CEMS)和分布式控制系统(DCS),采用氨法脱硝、脱硫的企业在线监测设施应增加氨逃逸监测。矿山开采区域、原料与燃料堆场或储库料场出入口、熟料生产各生产工艺下料口及输送通道等重点工序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施。矿山开采、厂区内主要产尘点周边、厂区内运输道路两侧布设空气质量监测微站点,厂界安装环境空气质量颗粒物自动监测站。在运输车辆进出通道安装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情况。CEMS、DCS 监控、门禁电子记录等数据至少要保存五年以上,视频监控数据至少要保存六个月以上。具体要求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