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5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803号)有关要求,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各级工信部门、丽江市发展改革委及有关节能监察机构对全省水泥、钢铁企业2021年能耗限额情况进行了节能监察。现将云南省水泥企业产品可比综合电耗、钢铁企业工序能耗情况公告如下。
其中,可比水泥综合电耗最低的是宣威吉港工贸有限公司25.16kW•h/t,可比熟料综合电耗最低的是云南易门大椿树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0.32kW•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