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民事裁定书,2023年7月4日,申请人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被申请人乌海华源水泥有限公司一直严重亏损、无力偿还到期债务为由向本院申请对乌海华源水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法律规定的日期内,就债权人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乌海华源水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情况,通知被申请人乌海华源水泥有限公司,其对申请人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对其破产清算申请没有异议。现受理申请人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被申请人乌海华源水泥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乌海华源水泥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3日成立,注册资本26000万元,股东为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此前内蒙古工信厅公布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清单显示,该公司4000t/d生产线已停产。
8月3日,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
2023年4月13日,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根据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对福建省麒麟水泥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查明,福建省麒麟水泥有限公司管理人审查后经法院确认债权2户,债权金额为9473813.38元。经管理人调查,福建省麒麟水泥有限公司现已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且无债权人、债务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或和解的申请,管理人亦未完整接管到福建省麒麟水泥有限公司账簿、凭证等财务会计资料。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认为,福建省麒麟水泥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亦不具备破产重整及和解的可能,管理人申请宣告福建省麒麟水泥有限公司破产,符合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于2023年8月3日裁定宣告福建省麒麟水泥有限公司破产。
8月1日,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发布公告:
2023年5月23日,根据温州市水产品对外贸易有限公司的申请,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浙江江山丰足水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经法院审查认为,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破产条件;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申请终结本案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法院于2023年8月1日裁定宣告浙江江山丰足水泥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该公司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二年内发现有依法应当追回的财产或者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债权人可请求本院追加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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