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计划的通知。
通知要求,实行常态化错峰生产企业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从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3月10日按计划停产100天。
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应根据错峰期间处理城市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任务量核定错峰停产时间,单线停产天数不少于50天;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熟料的生产线,通过“错峰置换”参与错峰生产;承担居民供暖任务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应当在非采暖季、非错峰生产期间补足错峰停产时间;位于城市主城区(不含县城)及周边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可根据当地大气污染“冬防”工作要求提前进行错峰停产,最早停产时间不得早于11月1日,停产时间100天。
实行差异化错峰生产计划的企业需向所在地市州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提交错峰生产计划、佐证材料(用于证明冬季错峰期间城市垃圾,有毒有害废弃物、电石渣的来源、总量、日处理量、暂存能力等资料)、省建材行业协会意见。其中,城市垃圾处置企业处置量以上年政府补贴资金吨位为准;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置量以错峰期间甘肃省固体废物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系统出具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吨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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