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达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工作情况的公示。其中,华新水泥(万源)有限公司茶园子石灰石矿、达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大竹县栗山坪石灰岩矿两个水泥用灰岩采矿权的退出方式为避让退出,均已完成封闭井硐、拆除设施设备,已完成生态修复或落实生态修复责任。
据智慧水泥了解,避让退出指矿业权仅部分位于应退范围,可选择退出应退范围部分,缩小变更矿业权范围保留其剩余部分。海螺和华新两家水泥企业的矿山因与自然保护区红线重叠,采取了避让退出的方式。
随着国家对环保要求日益严格,在“双碳”大背景下,绿色矿山建设成为大势所趋。对于水泥行业来说,得矿山者得天下,建设绿色化、数字化矿山更是水泥企业眼下生存和长久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2017年,《关于加快绿色矿山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绿色矿山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整体推进绿色矿山的建设。就在前不久,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绿色矿山建设提出了诸多全新要求,拥有矿山的水泥企业将面临新一轮重大挑战和机遇。
一、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8年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持证在产的全部大型矿山、80%中型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各地可结合实际,参照绿色矿山标准加强小型矿山管理。
二、此前的实施意见对绿色矿山的定位为少数优秀矿山,起示范引领作用。此次新的征求意见稿则将绿色矿山建设定位由示范引领转为全面推进,对新建矿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明确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及违约责任,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运行,正式投产后1~2年内应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并将相关要求纳入出让合同;对剩余储量可采年限不足3年的生产矿山,要求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生产管理,着重做好闭坑前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和酸性废水预防工作,确保生态修复到位。
三、此前的实施意见没有明确绿色矿山名录的分级。此次新的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绿色矿山名录分为国家级和省级,不再设市级、县级绿色矿山名录,国家级绿色矿山按照有关要求从省级绿色矿山中择优推荐。同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绿色矿山“有进有出”机制,符合标准条件的纳入名录,对名录中不符合绿色矿山标准的要及时按程序移出,督促绿色矿山企业持续巩固建设成果,持续提升建设水平。
四、征求意见提出,稿鼓励制修订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区域、矿种、规模、开采方式等因素,制修订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或细化明确省级绿色矿山的评价指标要求。鼓励有条件的矿业集团、企业,积极研制企业标准并实际应用。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评价指标共47项,分约束性指标、提升性指标两类,约束性指标共21项,所有约束性指标必须得满分,若一项不得满分则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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