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广东省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
2023年度纳入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围的行业企业分别是水泥、钢铁、石化、造纸、民航、陶瓷(建筑、卫生)、交通(港口)和数据中心八个行业企业。其中,本省行政区域内(深圳市除外,下同)水泥等行业年排放1万吨二氧化碳(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为控排企业。本省行政区域内水泥等行业已列入国家和省相关规划,并于2022—2024年建成投产且预计年排放1万吨二氧化碳(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新建(含扩建、改建)项目企业为新建项目企业。
水泥行业按照生产工序分为四个部分:熟料生产、水泥粉磨、矿山开采和其它粉磨(除水泥外的其它粉磨产品,例如微粉等),配额为本企业各生产工序配额之和。其中,熟料生产、水泥粉磨采用基准线法分配,其它粉磨采用历史强度法,矿山开采采用历史排放法分配,计算公式如下:企业配额=熟料生产配额+水泥粉磨配额+矿山开采配额+其它粉磨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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