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浙江省建材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涉及多项水泥行业重点任务:
一、“十四五”期间,建材产业结构和用能结构明显优化,水泥等重点产品单位能耗、碳排放强度不断下降,水泥熟料产能下降8%,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下降5%。
水泥熟料等重点产品达到能效1级(标杆)水平产能比例提高到50%以上(水泥熟料100千克标煤/吨熟料)。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A级比例提升至50%以上。
二、严格落实《浙江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通用水泥熟料退出产能与建设产能的置换比例提高到2:1,新建熟料项目单位产品能耗必须达到GB16780-2021规定的1级标准。重点压减石灰石资源匮乏、空气质量较差地区的水泥熟料产能,支持熟料生产企业开展省外布局和向省里确定的重点建设区转移。进一步研究落实2500吨/日及以下水泥熟料生产线整合退出方案,省市县合力分年度推进。
三、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设备。按照安全、环保、质量、能源等领域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政策要求,对重点用能单位和高耗低效企业加强监督检查,引导低效产能有序退出。鼓励领军企业、第三方机构等联合开展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优化行业布局。
四、依据行业运行、极端天气应对等需求,结合季节性污染减排和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改善要求,制定实施年度错峰生产计划,压缩控制水泥产量。完善水泥错峰生产,分类指导,差异管控。综合水泥企业所在城市的大气环境形势,适度增加冬季停运时间。加大落实和检查力度,充分利用激励约束机制,调动企业依法依规实施错峰生产的积极性。
五、提升建材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水泥行业支持熟料生产线低氮燃烧、生料辊压机终粉磨、低阻旋风预热等单项二代技术改造。推动窑炉氢能煅烧技术、窑炉烟气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攻关,形成一批科技成果。
六、加快探索建材工业与“5G+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打造更多典型应用场景,推进建设一批集智能生产、智能运维、智能管理于一体的智能矿山和智能工厂。
七、加快落实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对原料矿山开采、水泥(熟料)制造以及大宗物料产品运输实施全流程改造,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对照大气污染防治绩效A级标准实施提级改造。打造绿色供应链,鼓励中长途运输采用铁路、水路,中短途运输采用管廊、新能源车辆,减少厂内物料的二次倒运及汽车运输。持续推行绿色设计,建设一批绿色工厂、无废工厂。
八、水泥行业加快发展低钙水泥熟料、低熟料系数水泥、新型固碳胶凝材料等新型低碳水泥、超高性能混凝土、固碳混凝土与水泥制品。推广高固废掺量的低碳水泥生产技术,引导水泥企业通过磷石膏、钛石膏、氟石膏、矿渣、电石渣、钢渣、镁渣、粉煤灰等非碳酸盐原料制水泥,降低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
九、支持推进4000吨/日及以上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大宗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项目建设。水泥、墙材等行业在原料选择中,应综合利用粉煤灰、炉渣、江河湖淤泥、建筑垃圾、选矿废渣(粉末)、地铁砂、脱硫(磷)石膏等废弃资源,减少对天然资源的消耗。
十、利用建材企业生料均化库、生产车间等大型建筑屋面,建设一批分布式光伏电站和储能电站,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提高水泥窑等重点行业使用替代燃料技术的生产线比重,减少燃煤使用。推动替代燃料高热值、低成本、标准化预处理,完善农林废弃物规模化回收等上游产业链配套,提高衍生燃料供给能力。支持水泥窑利用废旧轮胎、垃圾衍生燃料等可燃废弃物,支持生物质燃料等替代燃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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