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其中提到,2024年年底前,水泥、焦化企业基本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9月底前,钢铁、水泥、焦化企业力争完成清洁运输超低排放改造。
山西省人民政府也于近期出台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目标在2024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完成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
去年底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这是继2013年“大气十条”之后的第三个国家层面的保卫蓝天行动计划。目前,河南、山西、四川、辽宁、福建等多个地区陆续跟进,制定相关细节规定。
河南、山西作为两个大气污染重点区域,涉及上百条水泥熟料线,此次规定的水泥超低排放改造时间迫在眉睫。
生态环境部最新出台的《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为全国水泥企业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明确了方向,要求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mg/m³、35mg/m³、50mg/m³。
具体到各地区,又有着不同的地方标准:
日益严格的政策要求水泥企业必须从全流程进行污染防治,包括源头控制、生产过程优化和末端治理,通过精细化、数字化管理提升整体环保水平。时间紧迫,达不到要求的生产线在当前的严峻形势下,势必会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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