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遵义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遵义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其中,多家水泥企业被列为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据智慧水泥了解,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是指依法确定的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重要监管责任的单位,包括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及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这些单位可能因为污染物排放量大、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等而被纳入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确定和管理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而具体的名录确定和发布则由省级和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这些单位应当依法履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生态环境法律义务,并采取措施防治环境污染、防范环境风险。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以确保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
列入名录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依法履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生态环境法律义务,在科学发展的同时承担更多污染治理、风险管控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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