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矿山智能化建设!国家发布权威政策!

为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促进矿山安全发展,近日,国家矿山安监局等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促进矿山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

事关矿山智能化建设!国家发布权威政策!

到2026年,建立完整的矿山智能化标准体系,推进矿山数据融合互通,实现环境智能感知、系统智能联动、重大灾害风险智能预警,全国煤矿智能化产能占比不低于60%,智能化工作面数量占比不低于30%,智能化工作面常态化运行率不低于80%,煤矿、非煤矿山危险繁重岗位作业智能装备或机器人替代率分别不低于30%、20%,全国矿山井下人员减少10%以上,打造一批单班作业人员不超50人的智能化矿山。到2030年,建立完备的矿山智能化技术、装备、管理体系,实现矿山数据深度融合、共享应用,推动矿山开采作业少人化、无人化,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

加强整体规划。因地制宜探索各类矿山智能化建设的路径方法,加快形成科学完备的矿山智能化建设架构和技术体系。鼓励地方政府和国有大型矿山企业集团结合自身矿山开采条件、灾害特点和技术装备能力,按照一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努力实现由单个系统智能化向矿山整体智能化转型升级。

完善法规标准。结合矿山智能化发展水平和行业发展实际,进一步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开展智能化相关标准规范制修订工作,加快《智能化矿山数据融合共享规范》推广应用和动态完善,健全矿山智能开采地质勘探、设计建设、开采工艺、技术装备、生产运行、安全管理、劳动组织、测试评估等标准,发布矿山机器人、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典型应用场景目录。加大执行力度,建立科学的建设成效评估机制,以法制化、标准化推动智能化建设。

构建协同发展格局。构建不同区域、不同矿种、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矿山智能化建设协同发展格局。以山西、山东、陕西、内蒙古等地区煤矿智能化建设为引领,带动其他煤矿集中地区加快发展。在河北、辽宁、江西、云南等非煤矿山集中地区,加快建设一批非煤智能化标杆矿山。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表率作用,示范带动民营企业加快智能化建设步伐。

完善信息基础设施。鼓励矿山企业加快新型工业网络基础设施升,科学布设环境和视频图像传感、设备状态监测、人员和设备精准定位等智能感知终端,实现设备接入网络化,建设数据信息全时域、全过程采集传输的矿山工业互联网。推进矿山企业开展业务云化部署,以需求为导向、安全为前提,加强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矿山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健全动态监控、主动防御、协同响应的网络信息安全防护体系。

加快数据治理和赋能。推动矿山企业开展数据管理国家标准(DCMM)贯标,加强矿山数据的采集、存储、治理、应用、共享和开放,建立全流程、全链条的数据资源管理体系。以全面应用《智能化矿山数据融合共享规范》为抓手,优化矿山数据治理的组织、制度、流程,围绕数据“提质、赋能、优化”目标,打通数据壁垒、沉淀数据资产、激活数据价值、拓展数据应用,提高矿山企业数据治理和应用能力。

强化人工智能应用。在智能化矿山数据融合共享的海量数据基础上,依托行业内外优势资源,建设矿山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平台,持续优化开发环境,广泛构建应用生态,推动“人工智能+矿山”融合发展。加快矿山智能化领域的人工智能大模型的算法优化和模型迭代,提升矿山人工智能大模型的通用性和实用性。重点开展人工智能在人员行为规范、工程质量评价、设备运行管控、安全保障、灾害预警分析、工艺参数优化等方面的创新应用。

加快危险繁重岗位作业机器人替代。发布《矿山机器人重点研发目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构建完整产业链,填补各类矿山机器人研发应用空白。提升矿山机器人性能,加快完善矿山巡检机器人精准研判、作业类机器人自主作业、救援类机器人多灾种救援功能,提高矿用机器人实用性和适应性。丰富机器人应用场景,研究应用机器人集群协同调度,鼓励矿山企业逐工种、逐岗位分类制定机器人替代方案,做到能替尽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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