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确保2025年全区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控制在65微克/立方米和30.5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3%以内。
其中,与水泥行业相关的重点任务包括:
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和生态环保监管等各项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实行先停旧(替换)再上新。坚决遏制新增水泥产能,着力培育绿色建材骨干企业。
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安全稳妥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实行清洁能源替代。
加强铁路专用线和联运转运衔接设施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铁路场站进行适货化改造,推进铁路专用线进厂进园进企。银川市推行公铁联运、绿色货运配送等“外集内配”物流方式。到2025年,铁路货运量比2020年增长10%,大宗货物运量150万吨以上的重点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接入率达到45%。
在重点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加快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机场、工矿企业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和监管工作。到2025年,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
着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持续深化贺兰山东麓及中南部地区建筑石料等非煤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修复,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矿山,依法依规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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