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任命曾劲为北京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公开简历显示,曾劲,男,汉族,1970年2月生,湖南长沙人,1992年8月参加工作,东南大学土木工程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毕业,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土地管理系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管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
曾劲曾长期在国有企业任职,起初在北辰集团工作24年,2016年开始在金隅集团工作,曾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等职。
2018年11月,曾劲任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2019年6月,任北京市海淀区委副书记、代区长;2020年1月,当选北京市海淀区区长。2020年8月出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2年3月,曾劲出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曾劲简历
曾劲,男,汉族,1970年2月生,湖南长沙人,2007-2010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获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1988.09-1992.08 东南大学土木工程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学生
1992.08-1997.08 北京北辰房地产开发二公司项目员、项目经理
1997.08-2000.08 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物业部副部长(1996.09-1999.06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毕业,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0.08-2000.09 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发展物业部副部长
2000.09-2001.03 北京北辰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1.03-2003.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辰置地分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副总经理
2003.01-2007.08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辰置地分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北京北辰东大阿尔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2007.08-2007.1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辰置地分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
2007.11-2008.03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辰置地分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长沙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008.03-2009.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辰置地分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长沙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奥组委媒体村运行团队副主任
2009.01-2011.09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沙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总经理(2007.09-2010.07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土地管理系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毕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11.09-2011.12 北京北辰实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1.12-2012.03 北京北辰实业集团公司(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2.03-2012.12 北京北辰实业集团公司(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12.12-2014.12 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14.12-2016.06 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6.06-2016.08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6.08-2018.11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8.11-2019.06 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局级)
2019.06-2020.01 北京市海淀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副区长、代区长,中共北京市委中关村科学城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兼),中关村科学城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2020.01-2020.07 北京市海淀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中共北京市委中关村科学城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兼),中关村科学城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2020.07-2020.08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2020.08-2022.04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2.04-2023.03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
2023.03-2024.04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2024.04-2024.05 北京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24.05-北京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
凡本网注明“来源:智慧水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智慧水泥”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智慧水泥+本网链接”。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联系处理(关注公众号“智慧水泥”后台留言或zhihuishuin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