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要求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强化系统治理、分类施策、协同控制,深入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积极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全链条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其中重点提出,要依法依规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鼓励现有高耗能项目参照标杆水平要求实施技术改造,加大涉气行业落后工艺装备淘汰和限制类工艺装备的改造提升。加快推进水泥生产重点地区水泥熟料产能整合,到2025年完成不少于8条2500吨/日及以下熟料生产线整合退出。到2025年6月底,水泥行业全面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
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两高一低”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一般应达到大气污染防治绩效A级(引领性)水平、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新改扩建项目应对照《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中的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改扩建项目方可投产。
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水路运输,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船。钢铁、水泥、火电(含热电)、有色金属、石化、煤化工等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应采用清洁运输或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推行安装运输车辆门禁监管系统。到2025年,水泥熟料行业一半以上产能实现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或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运输。到2027年,水泥熟料、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全部实现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或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运输。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巩固提升方案(征求意见稿)》。
其中重点提出,到2025年底前,现有水泥企业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力争50%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清洁运输改造;到2026年底前,现有水泥企业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全省新建(含搬迁)和改扩建水泥企业投产时要全面实现超低排放且达到环保绩效A级水平。
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水泥企业,应按要求全面加强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过程监控和视频监控设施建设。要加强运行管理,确保水泥熟料生产与脱硝系统同步运行。定期检查无组织排放设施运行情况,通过智能化、数字化建设,实现无组织排放精准管控。鼓励企业在超低排放改造时统筹开展减污降碳和清洁生产改造,积极探索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工艺技术。
随着国家和各地区陆续推出各项政策,我们不难看出,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是大势所趋,只不过,恰逢当下水泥行业不景气,而超低排放又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企业面临的压力不小。在减污降碳的时代背景下,化解过剩产能叠加超低排放改造,多重因素正推动水泥行业开启新一轮“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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