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推动实施水泥产能整合,化解产能过剩矛盾!

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推动实施水泥产能整合,化解产能过剩矛盾!

其中,与水泥行业相关的要求包括:

一、实施差异化精准化错峰生产,推动实施水泥产能整合,着力化解水泥产能过剩矛盾。

二、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和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分阶段实施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对于环保、能耗、安全生产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或淘汰类涉气产能,严格落实“四法一政策”,利用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三、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水路运输,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船。提升“北上长江、南下珠江”水运大通道的运输能力。加快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机场、厂矿企业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更新改造。鼓励新增或更新的3吨以下叉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加强新生产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管,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排放管控。

四、强化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加强工业企业除尘设施运行监管,持续推进工业企业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治理;根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需要,引导工业企业合理安排停产、检修时间。

五、推进矿山、砂石场扬尘治理,相邻矿山生产建设作业范围最小距离应满足相关安全规定,普通建筑用砂石露天矿山不得以山脊划界,新建矿山原则上要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或采用其他清洁运输方式。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矿山,根据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等要求依法关闭。

六、大力发展新能源,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发展,建设一批风光百万千瓦基地,推进风光水火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因地制宜开发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科学布局建设新型储能,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消纳能力,积极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

七、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综合考虑能耗、环保绩效水平,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协调铁路部门落实铁路运价灵活调整机制,规范铁路货运杂费,广泛采用“量价互保”协议运输模式。

八、统筹现有财政资金,加大对公益类无收益性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项目建设资金投资力度,对减污降碳协同项目予以倾斜。做好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项目申报。按照市场方式加大传统产业集群升级、工业污染治理、铁路专用线建设、新能源铁路装备推广等领域信贷融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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