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4〕248号)要求,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税务局,兵团工信局确定了2024年度自治区制造业产品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50%以上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第一批)。

其中,多家水泥企业入选:
天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天能水泥有限公司
克州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喀什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伊犁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圣雄水泥有限公司
吐鲁番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布尔津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富蕴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洛浦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据智慧水泥了解,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进入2024年度名单的企业,应在2024年内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全部销售额及制造业产品销售额均不含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