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8月2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其中,水泥企业应重点关注以下任务:
到2025年底,全省水泥和焦化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实施重点行业绩效等级提升行动。
严禁核准或备案钢铁(炼钢、炼铁)、焦化、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压延玻璃)和炼化(纳入国家产业规划除外)等行业新增产能的项目。
到2025年,水路、铁路货运量比2020年分别增长12%和10%左右,铁路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沿海主要港口铁矿石、焦炭等清洁运输(含新能源车)比例力争达80%。南京、无锡、常州、苏州等地采取公铁联运等“外集内配”物流方式。力争提前一年在2024年底前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新建矿山原则上要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或采用其他清洁运输方式。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矿山,根据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等要求依法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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