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水泥企业关注:最新政策公布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以高水平保护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实施意见》,支持区域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着力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大力度建设美丽中部,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中部地区加快崛起。

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水泥企业关注:最新政策公布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实施意见》从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持续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加大土壤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支撑保障7方面提出了19条具体任务。

其中与水泥行业相关的内容包括:

支持中部地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快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合理布局重大产业、基础设施等项目,因地制宜引导产业转移和转型升级,提升能源资源保障和产业支撑能力,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深化汾渭平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进苏皖鲁豫交界区域、长江中游城市群传输通道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在预测到将发生跨区域重污染天气过程时,指导中部地区落实应急联动要求,视情采取统一预警、统一调度、统一执法等措施,统筹预警启动、响应和解除,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

支持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创建工作试点。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源头替代。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和综合交通枢纽作用,提升大宗货物清洁化运输水平,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促进“公转铁”“公转水”。支持山西打造清洁运输先行引领区,提高煤炭跨省及省内中长距离铁路运输占比。支持河南开展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

支持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有序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支持加快推进尾矿、磷石膏、粉煤灰、煤矸石、冶炼废渣等大宗工业固废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和综合治理技术研究,推动回填充填、生态修复、建材生产及用作路基材料等规模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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