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厂旧址进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近日,湖北黄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公布公布华新水泥厂旧址、汉冶萍煤铁厂矿 旧址等6条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35年)。

华新水泥厂旧址进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华新水泥厂旧址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占地面积18.46公顷,保护范围包括“湿法”水泥厂区、原高级员工宿舍等。包含文物总计84处,规划将街区内的建筑分为修缮类、遗址保护类、整饰类、整改类四类建筑,并制定分类保护整治措施。规划将秉持延续街区风貌,保持街区活力;遵循通达利用,以工业遗产展示与文化创新复兴城市文脉,以工业遗产展示与文化教育为核心,打造黄石中央文化会客厅。

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期限为2021-2035年。

规划原则

历史文化遗产整体性原则;真实性原则;多样性原则;可持续原则。

价值特色

1. 历史价值:华新水泥厂是一家有着百年历史的水泥企业。其前身湖北水泥厂创建于清光绪33年(1907年),华新水泥被誉为我国“水泥工业的摇篮”,被誉为“远东第一”。华新水泥厂旧日址整体保存完整,见证了中国民族工业从萌芽、发展到走向现代的历史进程,是非常重要的工业遗产。

2. 科学价值:华新水泥厂内的湿法加工水泥旋窑是世界水泥工艺发展、中国水泥工业发展史重要实证,至今该套设备在全国仅此一例。旧址街区内完整收藏了建厂数十年来的工业零件模型与相关资料,在工业发展历史上具有相当丰富的研究价值。

3. 艺术价值:华新水泥厂旧址是上世纪50年代工业建筑区风格的典型代表其内树木掩映,各种工业设施震撼壮阔,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力。至今虽然该街区停产搬迁,但厂房各生产线保持完好,街区保存完整,具有很强的旅游开发潜力和建筑艺术价值。

4. 经济价值:华新水泥厂与黄石近现代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华新水泥厂是黄石地区成立较早的近代工业厂矿,配备由工厂至码头的索道,创黄石港口水索联运之先。推进了黄石的工业化和近代化,促进了黃石近代经济发展。

5. 社会文化价值:华新水泥厂旧址作为华新企业文化的载体和黄石人民心中的城市标志,具有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和广泛的关注度。直至当下,黄石矿治工人的故事仍在感动和激励着一代代年轻人。一代代的工人在回忆起那段为国家工业发展无私奉献的岁月,一代一代事业的传承和采矿条件的不断改善,时刻提醒着新一代的年轻人不忘前辈奠定的深厚基础。

保护范围

核心保护范围:华新水泥厂旧址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占地面积共计18.46公顷。核心控制区保护范围按照地块分为2个部分,包括:“湿法”水泥厂区、原高级员工宿舍区;建设控制地带:历史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占地面积共计38.35公项。主要包括“湿法”水泥厂区、原高级员工宿舍区和码头运输区等历史要素。

核心保护范围保护要求

(1)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影响华新水泥厂旧址本体及其环境安全性、完整性的活动;

(2)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除保护与展示工程之外的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3)保护范围内的文物本体按照保护规划要求进行分类保护与展示;

(4)保护范围内非文物建筑物与构筑物可根据展示配套需要进行改造,改造后外观应与文物建筑物与构筑物协调;

(5)除建设必要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新建、扩建必要基础设施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2米;

(6)核心保护区内的各种建设行为须先征得同级文物主管部门同意,经市城乡主管部门批准,同时应当符合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要求

(1)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构筑物的高度、体量、形式、材料、色彩等均应与保护范围的保护要素相协调,建设活动不得对华新水泥厂旧日址文物古迹造成干扰;

(2)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任何污染遗址及其环境的建筑物与构筑物;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或破坏遗址环境、景观和谐的建设或活动;

(3)不得擅自新建、扩建华新水泥厂旧址厂区内部道路,破坏厂区空间格局。对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时,应当保持或者恢复其原有的道路格局和景观特征。确需新建道路的需进行相关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征求文物管理部门意见,经市城乡主管部门批准;

(4)在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的高度应与核心保护范围内历史建筑风貌相协调。根据视线分析分区控制,控制在6-64米范围内;

传统街巷的保护

根据《黄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9)、《黄石历史文化街区申报材料》(2019)华新水泥厂旧址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涉及传统街巷包括传统街巷4条。保持一类传统街巷尺度、走向名称不变,保护两侧建筑的高度、立面连续性及传统风貌,禁止拓宽街巷宽度,对于沿街建筑进行分类整治。

建筑分类保护与整治

街区范围内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共1处,为华新水泥厂旧日址,其中包含文物总计84处。规划将街区内的建筑分为修缯类建筑、遗址保护类建筑、整饰类建筑、整改类建筑四类,并制定分类保护整治措施:修缮类建筑:为华新水泥厂旧址内文物建筑物与构筑物;遗址保护类建筑:为《黄石华新水泥厂旧址保护总体规划(2017-2030)》84处文物建造物保护名录中6处无地面实物的文物建造物遗址;整饰类:以历史街区核心保护区一般建筑为主;整改类:以建筑控制地带的一般建筑为主。

历史街区的规划及活化

(1)秉持延续街区风貌,保持街区活力的原则,文物保护单位规划为文物古迹用地,可兼容文化服务设施等功能,用作文化展示。为实现街区活力,达到街区活化的效果,基于原有的商业布局,增加商业形态的类型,注入创新元素,合理布设商业用地。保持街区一定的居住功能,延续街区生活的真实性,同时规划有绿地与广场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和非建设用地。

(2)遵循通达、利用的原则,保护街区原有街巷肌理,在保证不破坏历史文化街区街巷肌理前提下,充分保证其应有的交通便利性,为提高居民出行便利提供保障,利用历史文化街区原有的道路骨架,保护原有街巷肌理,保持历史文化街区原汁原味的道路格局。

(3)以工业遗产展示与文化创新复兴城市文脉,通过对街区整体格局的全面保护与活化,向街区注入新的活力源泉,在城市发展的同时留住传统的历史文化遗存,以工业遗产展示与文化创新体验业态为核心,以文化类商业业态为带动,以生活类商业业态为亮点,以培育社群的产业空间为基底,将华新水泥厂旧址打造成为黄石中央文化会客厅。

(4)以工业遗产展示与文化教育核心,以华新工业文化为引领,优先改造成为与原功能近似的现代业态。以华新IP为基底的历史记忆、社会认同的文化类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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