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对2024-2025年新疆水泥企业调整错峰生产时间的公告(第一批)。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兵团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下达2024至2025年水泥错峰生产计划的通知》(新工信建材〔2024〕7号),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鼓励实施生物质燃料替代燃煤示范试点项目。
同时,为响应国家多部委印发的《水泥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提升替代燃料使用比例,降低水泥行业碳排放,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研究决定,同意对英吉沙山水水泥有限公司棉花秸秆替代燃煤试验项目延长错峰期间生产时间,自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13日,共15天,以便试验成果在全疆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