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千万元!又有多家水泥企业“收钱”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并调整部分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

其中,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8739万元,包括多家水泥企业技改项目:

浙江金圆水泥有限公司2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超低排放二阶段改造项目:分配金额324万元

兰溪南方水泥有限公司2000t/d生产线NOx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分配金额201.3万元

浙江双狮建材有限公司水泥窑SCR脱硝改造工程项目:分配金额196.8万元

浙江红狮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窑2000t/d水泥窑SCR脱硝改造工程:分配金额242.7万元

通知要求,各地要落实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制度有关要求,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尽快形成有效投资,避免“资金等项目”。对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防治(整治)资金支持范围。

提前下达的中央资金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拨付使用。请各有关市、县(市)和省级有关单位按照资金和项目管理相关要求,严格对照绩效目标(详见附件中各区域绩效目标表和其中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的分解表),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确保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强化绩效管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本网原创稿件版权为“智慧水泥”独家所有,任何媒体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须注明“来源:智慧水泥+本网链接”。本网转载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联系处理(关注公众号“智慧水泥”后台留言)。业务咨询:18010494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