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计4208万元!这一地区多个水泥技改项目获资金支持


近日,重庆市财政局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

其中包括多个水泥企业技改项目:

一、重庆金九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窑尾烟气脱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总投资1680万元,本次支持中央资金830万元。

在窑尾新建一套SCR脱硝系统,利用催化还原反应将烟气中的氮氧化物浓度降低到50mg/Nm³以内,氨逃逸浓度降低到5mg/Nm³以内,然后再通过烟囱进行有组织排放。建设内容包含:拟建设地的地质勘探、SCR脱硝系统的土建基础和框架构筑、高温高尘SCR脱硝塔和附属设备的购买制作与安装,非标准件的制作与安装,高温风机更换及配套设备设施相应部分更换,SCR脱硝系统与生产系统的管道对接,高温风机相应部分改造以及SCR脱硝系统整体对接完成后的调试验收等内容。

二、重庆市新嘉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熟料煅烧环节窑尾烟气脱硫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总投资2377.935万元,本次支持中央资金985万元。

公司现有一条水泥熟料生产线,设计产能为2500吨/天,实际产能为2740吨/天,水泥窑煅烧窑尾产生的二氧化硫,现拟采用新建湿法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进行治理,改造前烟气量为30.3Nm³/h(标况,干基),二氧化硫平均排放浓度为48mg/Nm³,排放速率为14.5kg/h,年排放量约127吨。窑尾脱硫改造后窑尾废气中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24mg/Nm³,浓度低于现状88%以上,排放速率为7.3kg/h,年排放量约63.7吨。低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6-2023)特别排放限值30%以上,预计年减排二氧化硫约63.3吨,脱硫系统年脱除二氧化硫能力约2060吨。达到《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要求规定的超低排放。

三、重庆綦江西南水泥有限公司窑尾烟气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及粉尘综合治理:总投资1997.5万元,已支持中央资金404万元,本次支持中央资金253万元。

重庆綦江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原辅材料主要有石灰石,泥岩,砂岩,硫酸渣,石膏,矿渣,粉煤灰,煤及煤矸石。回转窑煅烧工序会产生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改造前水泥车间二期窑尾烟气原采用SNCR进行脱硝处理,NOx排放浓度为86mg/m³(自行监测数据),风量217544m³/h,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6-2023)要求。现计划在窑尾SNCR系统后新建一套SCR脱硝系统,对处理后的废气进行再处理,使NOx排放浓度降低到50mg/m³以下,低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6-2023)要求50%,达到超低排放要求,改造前后风量不变,改造前NOx排放量139.1吨/年,改造后NOx排放量80.9吨/年,预计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58.2吨/年。粉尘综合治理:改造前,企业对上料仓、输送皮带、转运站、配料站等均进行了密封处理,但因为年久失修,部分地方存在破损;一期堆棚、二期堆棚及石灰石堆棚均采用彩钢瓦密封处理,车辆进出口采用滑门或软帘密闭,但密封不严,通过增加堆积门对堆棚进行密闭,大幅减少无组织粉尘的逸散。

四、石柱西南水泥窑尾烟气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及粉尘综合治理:总投资3500万元,本次支持中央资金901万元。

1.将现有熟料生产线SNCR脱硝改为SNCR+SCR复合脱硝,建设SCR反应器、供氨系统、吹灰/输灰系统、压缩空气系统以及相应的电气仪表设备,SNCR+SCR复合脱硝系统中SNCR、SCR对氮氧化物去除率分别为≧40%、≧87.5%,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50mg/m³,满足超低排放要求,可实现氮氧化物年减排208.2吨。2.对厂区无组织排放粉尘进行综合治理,包括石灰石圆堆粉尘综合治理(增设喷雾模组)、大料棚粉尘综合治理(大料棚封闭改造、建自动堆积门和洗车机)、包装工序粉尘综合治理(自动插袋和装车系统改造、进出口封闭改造)、道路喷淋系统改造(增设喷雾模组)等,进一步减少厂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超低排放要求。

五、重庆九鑫(集团)水泥有限公司窑尾烟气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及粉尘综合治理:总投资2044.8475万元,本次支持中央资金848万元。

1.改造前烧成车间窑尾烟囱原采用SNCR脱硝系统进行处理,NOx排放浓度在88.5mg/m³(在线监测7.1-7.3日均值),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6-2023)要求。现计划在窑尾SNCR系统后新建一套SCR脱硝系统,对处理后的废气进行再处理,使NOx排放浓度降低到50mg/m³以下。2.拟对本项目的原煤堆棚,混合材堆棚,萤石渣堆棚,辅材堆棚安装堆积门,对彩钢瓦破损部分密封改造,共安装堆积门6个,约325.58平方,密封改造共约500平方,同时在堆棚内增加喷淋系统。3.SCR系统实施后,系统增加阻力600-1000PA,尾排风机进行校核改造。

六、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颗粒物无组织治理改造升级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本次支持中央资金391万元。

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厂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6-2023)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对厂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进行综合治理,包括码头扬尘治理、骨料发运扬尘治理、廊道、转运站扬尘治理、道路喷淋系统建设、堆积门采购安装、生产线清洁生产设备采购等,改造后进一步减少厂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超低排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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