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7家水泥企业自评完成


2月6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其中提到,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积极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超低排放改造,制定印发《河南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河南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河南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关于深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通知》,明确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泥、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的通知》,督促各地加快水泥、焦化企业进行超低排放进度。

组织开展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培训和技术交流,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有关协会、水泥、焦化企业环保负责人共370余人参加了培训。组织专家对全省29家水泥、焦化企业深入开展超低排放改造调研监测评估,提出超低排放改造技术建议,指导帮助企业完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每月调度通报钢铁、水泥、焦化企业超低排放工作进展,督促各地加快超低排放改造。

截至2024年底,7家钢铁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和中钢协公示,27家水泥企业、12家焦化企业自评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

开展工业锅炉、炉窑、涉VOCs企业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制定印发《河南省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排查整治范围、工作任务和技术要求;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强化工作调度通报,积极推进各地工作开展。各地均已组建工作专班,印发排查整治实施方案,2024年共排查企业12000余家,拟对600家企业低效失效治理设施实施改造提升。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力震慑,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组织开展2024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执法,全省各级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突出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时段,采取夜查、晨查等多种方式,督促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二是围绕重点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突出问题,研究部署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数据造假工作措施和重点任务;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在全省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法全省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行动和“百日攻坚”行动,都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24年底,全省发现问题企业2.5万家,发现各类环境问题3.4万个,其中环境违法问题6608个;共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3769件,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等配套措施案件30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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