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水泥行业又一项新规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任务部署,加快推动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进一步完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体系,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平板玻璃(征求意见稿)》等5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

其中,包括《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通用硅酸盐水泥(征求意见稿)》,本标准规定了通用硅酸盐水泥产品碳足迹量化的方法和要求,包括量化目的和范围、清单分析、影响评价、结果解释、产品碳足迹报告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产品或硅酸盐水泥熟料。考虑到国家对碳足迹管理工作的需要,本标准可以支撑产品碳足迹绩效评价、产品碳足迹信息披露、环保信息公开等工作。

本标准分为正文和附录两部分。正文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量化目的和范围、清单分析、影响评价、结果解释和产品碳足迹报告8个章节,附录对数据收集清单、数据质量评价方法、相关参数、温室气体全球变暖潜势、产品碳足迹报告模板进行了规范和说明。

量化目的和范围、清单分析、影响评价为标准的核心内容,其中量化目的和范围包括产品范围、时间范围、功能单位(1吨通用硅酸盐水泥产品或1吨硅酸盐水泥熟料)和系统边界(原材料与能源获取阶段和生产阶段);清单分析定义了数据收集、数据质量要求(初级数据质量要求和次级数据质量要求)、数据选择要求(活动水平数据选择和碳足迹因子选择)、数据审定和数据分配;影响评价提出了通用硅酸盐水泥产品碳足迹的计算方法和公式,包括原材料与能源获取阶段和生产阶段碳足迹核算的计算方法和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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