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省内水泥熟料生产线年产能计算天数的公示。

经核定,辽宁省目前无可核定为330天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核定为270天生产线共46条。
一、计算天数按330天核定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能效达到标杆水平且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环保绩效达到 A 级企业的生产线;
2.100%利用电石渣等废弃物替代石灰石或磷石膏制酸联产生产线;
3.100%生产铁(硫)铝酸盐水泥的生产线。
二、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计算天数按照270天核定:
1.环保绩效 C 级及以下且能效达不到标杆水平企业的生产线;
2.能效达不到基准水平的生产线。
三、除上述情况之外的生产线,计算天数按照300天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