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24年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等27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其中,共抽查880批次产品,其中在四川、山东、辽宁、黑龙江、河北、湖南等23个省份106家销售单位抽查115批次产品,在山东、河北、四川、辽宁、山西、广东等30个省份765家生产单位抽查765批次产品,抽查发现29批次产品不合格。
其中,16批次产品氯离子不合格、4批次产品水泥中水溶性铬(Ⅵ)不合格、2批次产品强度不合格,均为安全项目;5批次产品细度不合格、3批次产品烧失量不合格、1批次产品三氧化硫不合格。
牙克石市牧原蒙西水泥有限公司、营口金地球水泥有限公司、济南市济阳区鸿大建材厂、湖波集团商丘市金湖波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市汇川区西部水泥有限公司、贵州水城县黔峰水泥有限公司、中卫市海原兴盈水泥厂7个批次复检仍不合格。



南通海鑫建材有限公司、河南森佳建材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两家企业连续两年国抽不合格,山西昌盛水泥有限公司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


通报要求,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录入e-CQS系统。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无证生产、涉嫌假冒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要开展现场检查和跟踪抽查,核查、约谈、依法严肃处理,并实施重点监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总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