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巴中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南江县谭家山水泥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巴中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南江县谭家山水泥用石灰岩矿位于南江县314°方位,直线距离约11.3km处,行政区划属巴中市南江县公山镇桃红村和甘溪村,为生产矿山。矿山采矿权面积1.9789km2,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220万t/a,矿山设计服务年限为23年,剩余服务年限为22年。
《方案》编制目的为延续采矿权,《方案》适用年限26年,基准期为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之日。采矿权及采矿活动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地。
《方案》对矿山地质环境及土地损毁情况进行了现状与预测评估。
地质环境方面:评估级别为一级,主要地质环境问题为地形地貌景观破坏严重,现状地质灾害不发育。地质环境保护与预防措施主要有截排水沟、荆棘铁丝网、警示牌、地质灾害人工巡查、地面变形监测、水土污染监测设计等。
土地损毁方面:矿山损毁土地权属为南江县公山镇桃红村和甘溪村,为集体/国有土地。土地损毁面积117.6022hm2,其中已损毁面积41.9903hm2,预测损毁面积75.6119hm2。损毁单元包括露天采场、工业场地、生活区、办公区、矿山道路、辅助设施场地等,其中损毁耕地面积0.2339hm2,园地面积0.0290hm2,林地面积75.8968hm2,草地面积0.0085hm2,其他土地面积41.4340hm2。
《方案》最终确定复垦区面积117.6022hm2,纳入复垦责任面积117.6022hm2,其中复垦为耕地面积1.6935hm2,林地面积70.0241hm2,草地面积45.8846hm2。矿山开采结束后,除各类拦挡和截(排)水等保护和治理设施可以继续发挥作用予以保留外,其余矿山用地复垦后全部返还原土地权属人。矿山开采期间,同步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监测管护工作。
《方案》总体部署为“边生产、边治理、边复垦”,结合矿山开采进度,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定为每3年为一个阶段,共分为9个阶段。
《方案》静态总投资1165.78万元,动态总投资1705.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