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1年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A、B级企业名单,其中江华海螺水泥获评A级,临澧冀东水泥和石门海螺水泥获评B级。
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及补充说明相关要求,在39个重点行业明确了环保绩效分级指标,企业将被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采取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污染防治水平高、评级靠前的A级企业将享受到“环保红利”:重污染天气期间可不停产限产。
以水泥行业为例,国家标准规定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为400毫克/立方米,而A、B级企业的要求分别是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和100毫克/立方米。评级时按照“短板原则”执行,只有全面达到超低排放的企业才能列为A级,在重污染预警期间应对时不需采取限产或停产等减排措施。
严格评定标准,注定A级企业将成“凤毛麟角”。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就是此次公示名单上唯一一家A级企业。江华海螺安环处处长胡方明告诉记者,去年公司投入3000余万对脱硝系统进行工艺设备升级、技术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由原先的300毫克/立方米,下降到40毫克/立方米左右。”
原文如下:
根据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及补充说明相关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全省重点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市州初审和省级资料审核、现场核查,评定全省A级、B级企业5家,现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11日-3月17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名单将会根据企业污染治理绩效水平进行动态调整,对发现企业有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行为的,或在生态环保督察、日常执法中被发现达不到相应级别指标要求的,或在重污染天气期间未按要求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进行降级处理;对完成深度治理改造、污染治理绩效水平有所提升的,可以提出变更申请。
附件:2021年湖南省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A、B级企业名单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何莎
联系方式:073185698081(兼传真)
电子邮箱:778514866@qq.com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3月11日
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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