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国家发改委联合九部门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要求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坚持可再生能源优先发展、大力发展不动摇,以区域布局优化发展、以重大基地支撑发展、以示范工程引领发展、以行动计划落实发展,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巩固提升可再生能源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
规划提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主要目标:
锚定碳达峰、碳中和与2035年远景目标,按照2025年非化石7能源消费占比20%左右任务要求,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开发利用,积极扩大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规模,“十四五”主要发展目标是:
——可再生能源总量目标。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50%。
——可再生能源发电目标。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目标。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达到33%左右,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达到18%左右,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目标。2025年,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太阳能热利用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
规划要求,大力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开发,重点推进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开发利用行动。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探索生物质发电与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相结合的发展潜力和示范研究。
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折合10亿吨标准煤,届时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26亿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50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约60万吨,减少烟尘排放约10万吨,年节约用水约40亿立方米,环境效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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