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1年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抽查覆盖全省8个市、州,共抽查生产企业248家、流通企业417家,涉及重点工业产品6大类51种、1131批次,相比2020年,生产企业的抽查占比提升了25%。检出102批次不合格样品,不合格发现率为9.32%,相比2020年的9.71%下降了0.39个百分点。
其中,水泥产品共抽查了14家企业的20个批次样品,其中17批次合格,质量合格率由2020年的70%提升到85%。
不合格项目为水溶性铬(VI)和氯离子,氯离子2个批次,不溶性铬1个批次。水泥作为生产许可产品,水溶性铬(VI)、氯离子超标对生态环境和工程质量造成了安全隐患,相关管理部门及水泥企业需高度重视,应加大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产品和企业要实施跟踪抽查,重点抽查氯离子、强度、水溶性铬(VI)等安全指标。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依法处理并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水泥。
1.水溶性铬(VI)超标。水溶性铬(Ⅵ)是一种较易溶于水的重金属,这种正六价的重金属由于其易溶性,较易经皮肤或胃肠道为人体所吸收,会对人身健康及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危害。使用水溶性铬(Ⅵ)含量高的水泥配制的新拌混凝土与地下水接触时,还有可能污染地下水源,对环境和人民生命健康造成危害。
水泥中水溶性铬(Ⅵ)主要有三个来源:
一是原材料及混合材带入。在水泥生产过程中,由于使用了含铬较高的工业废弃物作为水泥原材料及混合材,增加了水泥产品的铬含量;
二是粉磨过程中带入。在水泥生产全过程中,原料的破碎、生料及水泥的粉磨,均可由于破碎装备的含铬工作部件、粉磨设备的含铬的研磨介质,随着工作部件或研磨介质的磨损,将金属铬带入水泥产品中;
三是耐火材料带入。部分水泥回转窑高温带使用含铬耐火砖,在回转窑的高温、出口处高风压及炉料高碱度等一系列条件的作用下,含铬耐火砖中的铬会部分氧化进入熟料内,这是造成水泥熟料中含有水溶性铬(Ⅵ)的原因之一。
对此,水泥企业应严把原材料控制关,严格控制各种生料、原材料,严禁使用未解毒的铬渣、铬含量较高的钢渣等生产生料,避免造成熟料中铬含量较高;水泥粉磨站应加强各类进厂混合材、熟料的控制,尤其是熟料中六价铬的控制;窑企业在熟料烧成阶段,水泥窑应积极采用无铬耐火材料,尽量减少熟料烧成过程由于耐火材料氧化带入的水溶性铬;在水泥粉磨过程中,企业应使用低铬或无铬的研磨体和磨内衬板,避免或降低水泥粉磨工序由于设备损耗带入铬。
2.氯离子含量超标。水泥氯离子的来源主要是原料、燃料、混合材料和外加剂,水泥中氯离子超标往往是掺了含氯盐高的石膏、混合材料和助磨剂。高氯盐能激发水泥的早期强度,存在部分企业进厂原材料管理不严,使用氯离子超高原材料。为了提高经济效益,生产中滥用不合格水泥助磨材料。
水泥中氯离子超标会产生电化学反应,导致钢筋表面腐蚀,同时还会在钢筋表面形成红铁锈,导致体积膨胀使混凝土结构开裂,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或事故。水泥企业应牢固树立质量主体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水泥产品的质量安全管控工作。坚决杜绝因利益驱动,盲目采购使用劣质低价助磨材料和违规使用工业盐等高氯材料。应当制定原材料中氯离子含量的内控标准,明确控制指标、检测频次和取样方法等内容,严格进行把关控制。同时加大对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力度,提高检测水平和试验准确性,确保水泥氯离子含量符合国家标准,最终实现有效控制,杜绝不合格水泥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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