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款、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 三十五条(五)(六)款之规定,依据宁夏萌成水泥有限公司的申请,经研究决定,注销宁夏萌成水泥有限公司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来源:宁夏市场监督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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