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官网发布公示,新丰县自然资源局将广东鸿丰水泥有限公司旗石岗石场矿区范围分阶段出让剩余资源量以协议方式出让给广东鸿丰水泥有限公司。该矿山位于新丰县回龙镇,开采矿种是水泥用石灰岩,开采规模680万吨/年。
原文如下: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广东鸿丰水泥有限公司旗石岗石场矿区范围分阶段出让剩余资源量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新丰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130号
二、受让人
名称:广东鸿丰水泥有限公司
场所:新丰县回龙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233678867230B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广东鸿丰水泥有限公司旗石岗石场
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
开采规模: 680万吨/年
地理位置:新丰县回龙镇
面积:0.6738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开采标高: +502.6米至 +190米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其他
理由: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我省建筑石料资源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8号)和新丰县人民政府十五届九十次常务会议纪要,同意将该采矿权内剩余资源量以协议方式出让给广东鸿丰水泥有限公司。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2年08月29日至2022年09月13日
对本采矿权协议出让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新丰县自然资源局。
本公示在新丰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新丰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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