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报道,宁夏目前正在加快水泥行业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截至目前,宁夏14家水泥企业22条生产线已完成15条,剩余水泥企业要倒排工期,加快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改造任务。
按照此前印发的全区水泥行业、钢铁行业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
今年年底前,宁夏要完成全区14家水泥企业共22条生产线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即水泥窑烟气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1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限值为10毫克/立方米。
针对保质保量完成改造的水泥企业,自治区财政将给予改造达标企业奖补支持,对日产2500吨以下(含2500吨)的生产线每条奖励100万元;对日产大于2500吨的生产线每条奖励150万元。此外,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依法对符合超低排放条件的水泥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待遇。
同时,对达不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企业,宁夏将严格错峰生产和应急管控。对于改造达标但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转、弄虚作假、污染物不能稳定达到超低排放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改并追回奖补资金,且5年内不得申报生态环保专项资金。
水泥行业作为高耗能、高排放大户,受生产原料和流程的限制,节能减排始终是水泥厂面临的难题。随着国家近几年能耗双控的收紧和双碳政策的影响,很多企业都已经开始了技术改造,尤其是今年7月20日《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的正式实施,更加速了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的进程。纵览全国,多个地区都陆续公布了超低排放改造的时间期限和具体要求:
宁夏:2022年年底前,宁夏要完成全区14家水泥企业共22条生产线烟气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全区所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有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基本达到超低排放指标限值,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全面落实,在此期间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也必须全面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浙江:到2022年底前,水泥企业完成无组织排放控制和大宗物料产品清洁运输改造,有组织排放控制达到阶段性超低排放水平,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在10mg/m³以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分别控制在50mg/m³以下和100mg/m³以下。到2025年6月底前,有组织排放全面达到超低排放水平,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分别控制在10mg/m³以下、35mg/m³以下、50mg/m³以下。
广东:推进水泥企业开展涵盖所有生产环节(破碎、配料、回转窑煅烧、烘干、水泥粉磨、水泥制品加工等,以及大宗物料产品存储运输)的超低排放改造,鼓励2025年前实现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烟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基准氧含量10%),采用独立热源烘干的企业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基准氧含量8%)。
山东:2023年9月底前,黄河流域各市完成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23年年底前,全省全面完成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全省新建(含搬迁)水泥企业投产时要全面实现超低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mg/m³、35mg/m³、50mg/m³。
山西:全省新建(含搬迁)水泥企业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列入淘汰计划的水泥企业可不再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到2024年12月底前,全省水泥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mg/m³,氨逃逸浓度不高于5mg/m³。
内蒙古:以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制定节能技术改造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重大节能减排项目。推进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水泥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降至117千克标准煤/吨。
河北:到2023年底,各重点领域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实现应改尽改。2025年底,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产能全面退出,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2030年重点行业整体能效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凡本网注明“来源:智慧水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智慧水泥”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智慧水泥+本网链接”。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联系处理(关注公众号“智慧水泥”后台留言或zhihuishuin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