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水泥运输方式有变!这一地区发文!

近日,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宝鸡市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方案提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宝鸡市优良天数达到111天及以上,PM2.5浓度控制在37.5微克/立方米以内,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在1天以内;各县区优良天数、PM2.5浓度控制目标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指标见附件1。第二阶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具体控制目标另行下达。

水泥企业应密切关注以下内容:

一、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制度,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区域严禁新增水泥熟料产能。加快陕西社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条2500吨/日熟料生产线置换项目推进。

二、推动水泥行业实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10月底前基本完成宝鸡市众喜金陵河水泥有限公司4500吨/日水泥熟料线深度治理项目、宝鸡众喜凤凰山水泥有限公司SCR脱硝技术改造项目、千阳县海螺水泥有限公司SCR脱硝技术改造项目,实现水泥窑超低排放,力争年内创建成为A级绩效企业。

三、大力优化重点企业运输结构。推动年货运量100万吨以上的水泥、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在采暖季期间大宗物料、产品和其他原辅材料应采用铁路、封闭廊道、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汽车运输。预测有重污染天气发生时,相关企业应提前合理安排运输计划,实施错峰运输,最大限度降低应急响应期间运输污染叠加影响。积极推进建材、矿山等工矿企业新增或更新的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

四、以水泥、机械加工、建材制造等行业企业为重点,持续推进重点用车企业门禁系统建设。

五、深入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升级行动。按照“冲 A、增 B、减 C、清 D”思路,梯次推进全市26个重点行业企业治污设施升级,组织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升级,力争B级及以上绩效(含引领性)水平企业创建达到去年1.5倍。重污染响应期间,减少对绩效等级高的企业执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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