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四季度稳经济有关决策部署,支持部分重点行业增产增效,近日,广西稳工业保运行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印发支持部分重点行业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支持钢铁、铜、水泥等困难行业企业加快恢复生产。在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的前提下,鼓励有订单、有市场的钢铁、铜、水泥企业增加排产、提高产能利用率:
对全区产值前500家工业企业名单中的钢铁、铜、水泥企业,四季度产值环比三季度增长10%—20%(不含20%,下同)的,按不超过四季度产值环比增量的0.5%给予增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四季度产值环比三季度增长20%以上(含20%,下同)的,按不超过四季度产值环比增量的1%给予增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四季度产值环比三季度增长低于10%但比去年同期增长10%以上的,按不超过四季度产值同比增量的1%给予增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以上奖励金额总和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