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下放后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市监质监发〔2021〕40号),受市场监管总局委托,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56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6号)注销18家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其中,杭州中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桐乡市羔羊水泥有限公司、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诸暨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绍兴鼎峰水泥有限公司、兆山新星集团诸暨兆山水泥有限公司、舟山宇锦水泥有限公司注销原因为换发省级证书,慈溪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注销原因为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