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浙江、四川等地公布“双碳”工作实施意见:均提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壮大绿色低碳产业

截至当前,吉林、宁夏、河北、江苏、浙江、湖南、四川和江西等省区已经公布了各自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统一简称为“实施意见”),这是引领各地“双碳”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将对今后各地的经济社会低碳绿色发展起到重要的政策引导作用。整体来看,各地的实施意见均统筹了经济发展、产业转型、能源安全、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乡建设、碳排放等多个维度,以更好地实现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高效协同。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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