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新修订的反垄断法正式生效。
与旧版反垄断法相比,新版反垄断法进行了大幅调整,修改要点包括:
在经营者集中审查中引入“停钟”机制和建立“分类分级审查”制度以提高审查的质量和效率;
为证明转售价格维持行为的合法性提供了抗辩空间;
授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纵向协议(而非横向协议)设置安全港规则;
加大处罚力度,包括大幅提高未依法申报行为的罚款,对于严重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规定了加倍处罚制度,以及对垄断协议负有责任的个人增设个人罚款。 [原文链接]
8月1日,新修订的反垄断法正式生效。
与旧版反垄断法相比,新版反垄断法进行了大幅调整,修改要点包括:
在经营者集中审查中引入“停钟”机制和建立“分类分级审查”制度以提高审查的质量和效率;
为证明转售价格维持行为的合法性提供了抗辩空间;
授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纵向协议(而非横向协议)设置安全港规则;
加大处罚力度,包括大幅提高未依法申报行为的罚款,对于严重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规定了加倍处罚制度,以及对垄断协议负有责任的个人增设个人罚款。 [原文链接]